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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中医药大学关于2016年新增财务管理专业收费标准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6年04月29日 00:00  浏览次数:

经教育厅文件《教育部关于公布2015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的通知》(吉教高字〔2016〕4号)批准,长春中医药大学于2016年新增财务管理本科专业,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等学校教育收费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吉政办发〔2016〕31号)规定,财务管理本科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4180元。
特此公告。
计划财务处
2016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