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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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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劳务费报销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年10月14日 00:00  浏览次数:

1、  9月份在职人员工资将由中国银行发放,麻烦各部门联络员通知到各位老师,要求及时更改密码,查收核对。如有问题请与计财处联系沟通。 

2、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财务管理工作,规范学校各类劳务费开支,有效、合理使用经费,根据财政的相关规定以及审计厅审计意见,学校从即日起改变评审费和劳务费等的发放形式,具体要求如下:
校外专家学者来我院作学术报告、讲座,参加各类评审、听课等工作的劳务酬金;在校学生和非学校在职人员发生的临时劳务费用,统一使用银行卡进行结算。即报销劳务费时,必须提供每个获取劳务费人员的姓名、银行账号、开户银行。学校计财处将把劳务费分别汇入每个人的账户中,不再统一汇入经办人卡内。
注:劳务费只能发给学生和校外人员,不能发给学校在职人员。 

 

计划财务处 

2014年9月3日